Wednesday, 17 August 2016

黃明志推台北觀光 亂走亂吃亂講話

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,受邀為台北市觀光傳播局擔任星馬地區旅遊大使,推動台北觀光,並操刀拍攝「Fun Taipei-黃明志台北之旅亂走亂吃亂講話」宣傳影片。

黃明志除了走訪大稻埕、松山文創園區、西門町等台北知名景點,也推薦了自己在台北最懷念的私房景點KTV,當天拍完一整天影片,一進KTV工作人員就點播了黃明志的歌曲,他聽到馬上求饒說:,「可以不要再放我的歌嗎?我已經下班了!」讓大夥哄堂大笑。

黃明志在片中還親自教學星馬用語與台灣用語的不同,他說,在馬來西亞口渴要喝「水」就是泛指一切飲品,但在台灣,水就是單指礦泉水,要喝其他飲品,就要說喝飲料才行。

另外黃明志談到,馬來西亞的「吸水草」,台灣稱作「吸管」,在台灣沒錢要領錢不能說「按錢」,而是要說「提款」,他拍攝的觀光宣傳影片風格搞怪有趣,貼近星馬民眾的日常生活。

第一次到大稻埕的黃明志,被古色古香的氛圍深深吸引,逛到其中一間歷史悠久的唱片行時,他看到台語歌曲的伴唱帶及歌詞本如獲至寶,趕緊買下,並說黃爸爸一定會喜歡這些東西,直呼下次有機會一定要再帶家人到大稻埕遊玩。